公司董事高層憑表現支薪概念,將確保與政府相關公司的盈利與資金回酬達致最高點,也有助於使這些公司及大馬成為全球的佼佼者
行動黨促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採納公司董事高層憑表現支薪概念,以確保與政府相關公司(GLC)的盈利與資金回酬達致最高點,也有助於使這些公司及大馬成為全球的佼佼者。如果虧損的GLC高層執行人員繼續支領高薪,將使人對政府要使GLC賺錢及提高效率的承諾與認真性有所置疑。
在2005年8月16-31日的最新出爐大馬商業報告揭露,在2004年,GLC的最高執行人員支領50萬至265萬元之間的薪酬,無論他們掌管的公司是否賺錢或有合理的資金回酬。一家GLC公司,即Sime
Engineering Services總共付給公司董事1千129萬元,而其首席執行員莫哈末嘉化支領55萬元,儘管該公司虧損7千120萬元。
虧損的GLC公司董事支領超高薪酬不會給國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國人也不會對國能董事在2004年獲得168萬5千243元薪酬,儘管國能是區域內資金回酬最低,即只有5.2%的電力公司,而存有好印象。同樣的,馬航首席執行員拿督阿末富阿(最近辭職)支領89萬8千元及公司董事們獲得146萬3千元薪酬,儘管馬航截至今年6月30日止的首季虧損了2億8千100萬元。
GLC的資金有2千600億元資金或佔大馬市場資金36%,並僱用5%的人力資源。我國主要的GLC包括馬銀行、馬電訊、馬航、國能及森那美。由於GLC是我國經濟的主要參與者,並佔了大馬股市總資金的約1/3,GLC應提升它們的表現,以改善效率及盈利,以在全球化環境中與人競爭,而且也可作為其他公司看齊的典範。
這種繼續獎賞表現欠佳執行人員的不幸與不負責任通病,已經蔓延到一些掛牌公司,如拉昔胡申付予其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蘇萊曼超過1千350萬元,儘管該公司在2004年蒙受2千150萬元的虧損。他的薪酬還獲得從2003年的430萬元調高214%至2004年的1千350萬元。
投資者及股東們應質問,為何虧損的公司付如此高的薪酬,而賺大錢的公司如雲頂及名勝世界,只分別付6千390萬元及3千220萬元給其首席執行員丹斯里林國泰。在2004年賺取1億4千130萬元的星報付給拿督Steven
Tan780萬元或總共914萬2千元給所有的董
事,或者付額外花紅給記者,股東們不會感到心疼。
然而,基於負責任與透明度原則,在公司虧損之際,首席執行員的薪酬卻上升214%至1千35萬元,必須作出全面的交待。目前是GLC立下公司董事高層憑表現支薪典範的時候。
GLC若要立下一個卓越的基準,就需要一種根據以下4項關鍵表現指標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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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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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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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為中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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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缺乏以業績為導向的做法已久,令賺取最高盈利原則受打擊。高層經理人員應支領基本薪酬,並胥視他們的表現而定,如果他們未達成某個程度的盈利水平或最低的資金回酬率,不應獲得任何的津貼及獎掖,甚至應被開除。
如果這些企業改革能在未來5至7年內成功,表現佳的GLC股票將能增值2千500億至3千億元之間。為此,行動黨建議政府納入上述4項關鍵表現指標,確保GLC不僅能成為全球的佼佼者而賺錢,同時也給國人的福祉及較佳生活水平作出正面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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