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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评论

没有服务不可收费        英达丽水应该尊重法庭判决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黄家和律师
20051217日(星期六)在怡保所发表的文告

 

没有服务不可收费        英达丽水应该尊重法庭判决

英达丽水应该尊重怡保高等法庭的判决,在没有提出任何服务证据之前停止向国民征收费用,并收回全部对所谓“拖欠者”所发出的律师信。

我是针对英达丽水高级公关经理阿敏林阿都拉表示英达丽水已发出14千封律师信追讨超过6600令吉排污费的言论发表文告

在去年3月霹雳州行动党律师团所处理的怡保高庭英达丽水上诉案中,高庭法官拿督VT星甘已经裁决英达丽水必需在出示服务证据后,才能征收费用。案件的裁决象征着英达丽水不可以没有服务先收费,法官并以该案件英达丽水并没有出示服务证据而撤销诉讼。

怡保高庭英达丽水案件现在正处在起诉人英达丽水的上诉中,而在上诉庭还没有推翻高庭裁决的时候,英达丽水仍然必需遵守没有服务,不可收费的原则;而没有获得英达丽水提供服务的国民,都没有任何义务缴纳英达丽水的帐单。

      由于案件仍然在上诉阶段,英达丽水是否有权利向国民征收费用仍然令人质疑,英达丽水在现阶段就必须尊重法庭有效的判决,停止向国民征收“欠款”,因为如果英达丽水强硬要求国民缴纳排污费,将有藐视法庭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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