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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奥马宣称他不知道裸蹲丑闻受害者的国籍,受到谢宽泰的驳斥,后者列出3个站不住脚的不公布这关键资料理由

-- 国会反对党领袖兼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
20051219日(星期一)在国会大厦发表的声明

 

诺奥马宣称他不知道裸蹲丑闻受害者的国籍,受到谢宽泰的驳斥,后者列出3个站不住脚的不公布这关键资料理由

国安部副部长拿督诺奥马声称不知道裸蹲丑闻女受害者的国籍,直到调查委员会在第2天的1213日公布为止的说法,国人肯定难于置信,尤其是它的说法马上受到另一名国安部副部长谢宽泰的驳斥,后者列出3个站不住脚的不公布这关键消息理由。

谢宽泰昨天在檳城解释,警方基于3个原因不公布被偷拍的女子身份,第1是媒体从开始就大事报导,加上4名中国女子出面指証警察滥权,难免令人联想到该名女子也是中国籍;第2是首相已经宣布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及第3是,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卡立前往中国的目标,并非只针对偷拍事件,也是为了强调大马警方采取取缔行动没有针对中国人。(星洲日报)

谢宽泰提供的3项理由,没有有一项可以接受为恰当的理由,或是保密20天,不让国会、中国政府及大马人民知道受害者国籍的辩护,但却証实了当局当初不透露她的国籍的事实。

目前的是问题,诺奥马是否与当初不透露真相有关系,或者他对受害者的国际完全一无所知,直到如他所宣称的,在委员会进行调查的第2天,即1213日才知道真相。

基于3个理由,这种说词难于使人信服:

1,如果谢宽泰知道不透露的理由(无论如何的脆弱与站不住脚),为何也是国安部副部长,而且一直以来在国会内外处理有关课题的诺奥马不知道?

2,在上周二的调查委员会听証会上,一巡伍长末苏海米供証说,他于1125日告诉首席警长阿都阿兹士(八打灵警局主管),该名女受害者不是如媒体所报导那般的中国人,而是一名马来女子。(1214日新海峡时报)。这証明警方,即使之前不知道,也是差不多是马上知道该名受害者的国籍。

3,诺奥马已証实,在1128日,在预期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的紧急动议辩论时,他已接到警方的报告,但议长驳回有关动议。诺奥马宣称,受害者的国籍未被提到。警方是否蓄意与不负责任的隐瞒,不让诺奥马知道这关键资料?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昨天已经说得很清楚,他被询及为何警方没公布该名女子的国籍,以避免混淆时,他说:“你认为人民会在这种情况下相信警方。经过媒体的大事报导之下,人民没有理由相信警方。因此,我建议成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阿都拉的判断是正确的,即警方的宣布将不会具有很大的公信力,即如诺奥马说的,他不知道受害者国籍,直到1213日为止那般,难于取信于人。

在这种情况下,首相成立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是对的。然而,不应将受害者国籍保密,不让国会、中国政府及大马人民知道,甚至连阿兹米也于126日,在北京发表荒谬的言论说:“我们仍不知道她是大马人或外国人。即使她是非法的,我将给她通行証逗留在大马,以让她当証人”(127日星报)。

阿都拉的言论再次証实,在1129日决定及宣布成立调查委员会前,政府已知道受害者的国籍。

诺奥马是否对这关键性资料一无所知,这将反映出他负责这项课题,而权充有实无名部长时的胜任能力,因为同时兼任财政部长的首相无法拨出时间履行其国安部长的任务。

无论如何,诺奥马受邀明天(1220日)上午1030分到国会的匯报室,参与有关警方侵犯被扣者人权的裸蹲丑闻国会圆桌会议,他可以藉此解答许多有关他与该丑闻之间的角色与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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