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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偉為首的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全國委員會,將在1月26日提呈備忘錄給房地部長拿督斯里黃家定
在40年前的1965年3月1日,地方政府選舉在馬、印對抗的名目下被禁。過去由民選的市、縣議員,不必再面對人民,而政府當時作出的將在這項國家危機結束後解禁保証,至今不實現。
民主已被証是進步、繁榮、自由及平等機會的有效方案。在地方層次上,民主讓人民決定解決他們熟悉的問題的方案。全世界的先進國家都落實民主並不是偶然的現象。
大馬原有3個層次的選舉,即聯邦、州及地方選舉,但目前我們只有兩票可投,即在聯邦及州層次。我們有權獲得在地方政府選舉中投下第3張。如果國會及州議會可以進行選舉,地方政府選舉絕無理由不能進行。
大馬人民可以在聯邦層次選首相,及在州層次選州務大臣/首席部長,但卻無權選市議員或市長,豈非很荒謬?我們的市議員及市長是否大過首相?
地方政府長久以來實行委任制,令人民面對基本服務及設施惡劣、聲譽欠佳及貪污的管理,加上缺乏效率的行政。地方政府大致上不負責任,對人民問題不敏感與時常貪污。
像中國這種共產黨國家都舉行村長選舉,大馬沒有理由不能在城市、縣鎮及鄉村實現基層民主。如果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市、縣議員們必須有所表現及服務,否則他但將面對人民的判決。
沒有選舉,參與、諮詢與負責任的民主原則不能落實。目前應是人有權在影響他們的決策上獲得參與及受到諮詢,同時對行動有所交待的時候。只有民主及恢復地方議會選舉權利,才能還政於民。
行動黨中委會在1月17日召開的會議上成立一個以蕉賴區國會議員陳國偉為首的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全國委員會。為讓政府有機會同意民主要求,我們將在1月26日提呈備忘錄給房地部長拿督斯里黃家定。
行動黨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全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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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陳國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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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主席: |
M古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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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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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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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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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健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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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基菲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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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馮寶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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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 |
謝昂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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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章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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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 |
方貴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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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 |
郭素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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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宣傳: |
阿末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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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組織: |
劉天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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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非政府組織: |
巫程豪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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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
陸兆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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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國際: |
蘇建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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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各州主席
龔明新
陳則明醫生
羅興強
古那
吳良山
鍾紹安
陳振春
林峰成
梁愛君
黃龍漢
鍾榮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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