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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抗議南北大道當局單方面、任意與非法向“逾時逗留”車主施加罰款的行動,將暫時擱置,直到周一與南北大道當局會談為止

--國會反對黨領袖兼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
20051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在檳城行動黨總部召開記者會發表的聲明

  

全國性抗議南北大道當局單方面、任意與非法向“逾時逗留”車主施加罰款的行動,將暫時擱置,直到周一與南北大道當局會談為止 

全國性抗議南北大道當局單方面、任意與非法向“逾時逗留”在南北大道上的車主施加罰款的行動,將暫時擱置,直到周一與南北大道管理公司(PLUS)管理層會面,以取完整的解釋為止。 

我昨天早上撥電話給PLUS在吉隆坡的總辦事處,質問有關該公司在沒有任何預先通知下,周三在霹靂的收費站向“逾時逼留”在南北大道的車主施加罰款。昨天,該公司的企業公關董事卡麗拉傳真一份PLUS的聲明給我,即: 

“根據今天接到的幾項投訴,PLUS要澄清,昨天在北馬進行的行動,是屬於本公司持續打擊大道使用者濫用收費站的活動。 

PLUS的調查顯示,有大道使用者涉及濫用的因素存在,一些短途使用者花上過長與不會理的時間。 

隨著昨天展開突擊檢查後,欺騙過路費的行為比之前減少。這項步驟也是PLUS確保收費完整以照顧公司利益的監控系統之一。 

無論如何,PLUS勸請在昨天行動中被採取行動,但擁有良好理由的使用者通過電話037981 8000聯絡本公司,或者向最接近的收費站投訴,以解決這項問題。所需提供的是進 入的收費站、進入的日期及時間,以及為何在兩個接近的收費站之間逗留如此久。” 

PLUS的澄清不令人感到滿意或可接受,我要求在周一與PLUS管理層會面,商討這項重要與迫切而涉及公眾利益的問題。 

我了解PLUS的目的在於反擊媒體過去曾報導的逃避繳付過路費及欺騙的行為,但這這種措施必須合法、合理、有交待、透明化、與問題嚴重性相符、不會給廣大的無辜使用者帶來不便,而非像目前那般單方面、任意、非法、過份及完全沒給予通知下進行。 

這項課題重新挑起整個不僅是南北大道,而且包括整個私營化政策落實後至今的不公平私營化及不公平收費爭議。 

譬如,在昨天,國能宣佈不給予在1135州大停電中蒙受損失的用戶回扣。 

國能首席執行員兼總裁拿督仄卡迪為這項決定辯護說,所有用戶“皆在能源委員會制定的指南內”獲得恢復電供,即在小停電的4小時內及大停電的12小時內恢復電供。 

停電的賠償問題,不應根據停電時間的長短,而應根據工業、商業或家庭用戶的實際損失作出。 

這是公用服務管理(在這個案上是管制電供的能源委員會)不是保護用戶,而是公用服務公司的一個例子,因此,大馬的私營化顯得惡名昭彰。 

國能不作出上述賠償,突出了成立一個獨立電供用戶理事會的迫切性,以確保私營化的重心是保護用戶利益,並管制供電業,其他的私營化計劃,無論是水供、電訊或大道的私營化也是如此。 

在水供私營化方面,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昨天說,聯邦政府接手水務管理及處理權,不是要貶低包括統治者在內的任何人。 

這種保証雖然值得贊揚,但如果整個聯政府府將水務聯邦化及私營化之前,獲得能訊部長拿督斯里林敬益較機智與慎重的處理,不勿略了聯邦憲法第761)(c)條款中將水務管理權從州條款除去,必須先由各州議會要求的明文規定,將會較佳。為何各州議會尚未要求國會作出此項修憲之下,林敬益要匆匆的修改憲法? 

過去3天為水務聯邦化及私營化召開的國會下、下議院特別會議中,國會議員們表示擔心私營化的條件,不僅是水費而已,還包括了水供的品質、效率及平等等其他層面。 

PLUS向車主施加“逾時逗留”罰款,是重新提醒大家,不公平的私營化計劃將帶來的預相不到不公正事件,因此大馬人民必須團結一致,不僅抗議不公平收費,也要抗議不公平的私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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