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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應懂得分輕重,停止要將非法光碟小販強制坐監的瘋狂舉動,而把整個課題交給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國會遴選委員會來獲得公眾的回饋與建議
內閣應懂得分輕重,停止要將非法光碟小販強制坐監的瘋狂舉動,而把整個課題交給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國會遴選委員會來獲得公眾的回饋與建議。
非法光碟集團的主腦是否應被強制坐監,仍是一項值得商榷的問題,但要強制販賣非法光碟的小販坐監,顯然是荒唐與可惡的,他們大多數只是青少年及失業者。
這些青少年也許在法律上有罪,但他們應受到適當的懲罰,而非必須坐監,把他們當成犯下更嚴重罪行,如傷害身心及剝奪人民免於恐懼權利的攖奪匪,或者貪污數以百萬元計不義之財而免於被控,甚至免於被調查的貪官般看待。
馬來郵報報導說,在1月20日凌晨在吉隆坡一間夜店內被取締的約100名回教徒男女青年,被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執法官員嚴重濫權的不人道對待。
不僅是受害的青年的父母及親人發怒,也引所有具有良知的國人,無論來自甚麼宗教、種族或政治背景的公憤。
是否有任何內閣部長會建議,像上述執法人員般濫權不人道對待公眾的官員,在一項新法律下被強制坐監,而效法在伊拉克監獄虐待伊拉克囚犯的美軍那般?
如果販賣非法光碟的小販被強制坐監,而罪行更嚴重者則可以消遙法外或面對較輕的懲罰,大馬的道德與價值觀肯定出了很大的問題。內閣應發出一項明確的訊息,表明大馬還沒淪落到如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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