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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必須在今年6月之前落實警察皇家委員會的首5項建議,以讓人民有信心,他有心要改革警隊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出席以他為首的改善運作與管理警察皇家委員會內閣工作隊首次會議時說,立即從公積金局或其他退休基金撥出25億元興建2萬5千間房屋及辦公室給警隊的措施,希望不會被國人反對。然而,他沒有宣佈政府將如何落實報告中的其他建議,令人大失所望,因為這將影響國人對他改革警隊之認真信心。
該委員會提出125項建議,其至建議必須落實的時間。首個截止日期是今年6月,最後的是2010年5月。
該委員會提出的125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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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落實 |
建議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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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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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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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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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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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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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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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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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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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進行至2007年5月完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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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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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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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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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至參與程度令人滿意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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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落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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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
125 |
訂在今年6月落實的5項建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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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降低犯罪率,加上剷除貪污及守法與尊重人權列為警隊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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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區警務列為防範犯罪活動的中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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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逮捕嫌犯前要有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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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剷除貪污列為警隊改革3大要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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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尊重人權及相關法律列為警隊改革的要務之一。
該委員會把這5項建議訂在今年6月落實,因為這是容易達到的目標。所需要的不是25億元或調查一名警官斂財高達3千400萬元的實情,而思想上的改變。把把降低犯罪率,加上剷除貪污及守法與尊重人權列為警隊的當務之急,並不需花上半分錢。
這種在態度上的改變文化是有必要的,以確保社會是應付犯罪活動的方案與伙伴。警隊的現代化不僅需要社會的參與,也需要社會的合作。這需要不僅人們受到根據人權標準的尊重,而且警隊本身也需要使人可以信賴、透明化及負責任。
譬如,在韰捕嫌犯前要有合理的理由,以唾棄現有的“先捉後查”症候群。這將除去現有濫權及不公平的作風,而且更重要的是,邁向提供專業服務的道路。
首相不按照該委員會建議的時間表是不合邏輯與不合理的。不落實或拖延都將發出政府缺乏政治意願進行改革及接納該委員會建議的訊息。通過在本月落實上述5項建議,首相將發出一項非常重要的訊息,即他認真的要改革警隊,使警隊成為親民、有效率與可信賴的應付犯罪活動執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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