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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資3億7千500萬元的第1期雪隆更換水管招標被濫用-林敬益會否向反貪污局投報?
能訊部長拿督斯里林敬益昨天在怡保指我令人民混淆及害怕重組水務業,並指我沒有誠意要討論有關課題,而宣佈他將不會再接受任何来自我的有關水務對話的邀请。
林敬益指我令人民害怕的証據是,他說我在上周五的國會圓桌會議上採用“聯邦化”、“私營化”及“國有化”水務的字眼,而政府根本没有這種意思!
無論在圓桌會議上或在國會內外的演詞中,我都不曾使用“國有化”字眼形容他要重組國家水務業的努力,如果林敬益可以拿出証據來,我準備當眾向他道歉。如果林敬益無法拿出証據,而犯下無中生有“國有化”字眼來誣告我的罪行,他應在未來48小時內向我道歉。
我不否認曾採用“聯邦化”及“私營化”字眼形容目前的重組水務業行動,因為我只是跟著林敬益講,他是最先談到全國水供“聯邦化”及“私營化”的人。
林敬益去年7月31日在大馬消協聯合會舉行的“大馬是否準備將水源私營化”講座會上致詞時,不只沒有反對水務私營化的主題,反而大談為何“私營化在整頓水務方面能扮演的重要角”,儘管政府的私營化政策,尤其是一些州屬的私營化水供存有許多弊端。
他說:“我們必須重新檢討及評估現有的水務私營化,以免將來的水供私營化計劃面對同樣的問題。在評估如何改善大馬水務業表現使各方受惠之際,政府已經決定檢討現有的水供私營化模式。這是因為過去實行的水務私營化計劃未有效的提升整個水務業,因為無法永續下去。”
在談到“現有的水務私營化,以免將來的水供私營化計劃面對同樣的問題”弱點之後,在我討論水務私營化的利弊時,林敬益豈可回頭指我挑起恐懼感?
林敬益本身也是最先使用“聯邦化”的字眼者。他在同一演詞中說:“我的部門目前正在擬定一項大藍圖,以落實政府聯邦化水務管理、整頓水務業結構,以使它較為永續性,同時設立一個全國水務委員會作為監管機構。”
林敬益自己談到聯邦化之後,為何目前又回頭指責我挑起恐懼感,而我只是談到聯邦化水務的利弊而已?
計多國會議員及非政府組織對林敬益最近的立場感到混淆,因為他公開不認其部聞建議一項較有效的“私營化”水務計劃,因此我在上周五的國會圓桌會議上問道,他的部門是否建議在不採用“私營化”字眼下,將水務私營化!
其實,我對林敬益在昨天的反應感到驚訝,這顯示出他對上周五的圓桌會議感到不高興,因為我曾公開贊揚他兩次:
然而,應贊揚我會贊揚之同時,林敬益可能對我在圓桌會議上向他提出的8項問題感到惱怒,原因不是沒有根據,而是他不能滿意的回答有關問題。
譬如,在去年12月17日簽署的雪水供30年私營化特許合約下,聯邦政府必須提供29億元經濟援助,其中13億4千萬元用來解決雪州政府欠下的水債,有甚麼原因與條件?
林敬益對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提出的公開召標新廉政文化政策遭到濫用與扭曲,也顯得視若無睹。
在上周五圓桌會議上,我拿出文件証明,3億7千500萬元更換巴生谷水管的第1期計劃未有完整的公開招標,因為投標過程中存有操縱跡象。
這是因為在4月26日招標截止前一天,雪水供寄信給所有投標者,通知一項新規定,即選擇兩家公司Laksana
Wibawa有限公司(供應軟鋼、韌性鐵管及裝配)及Musa
& Rahman Plastic Industries有限公司(供應高密度保麗
龍水管及裝配)。
這兩家獲選公司不僅名不見經傳,它們也使人置疑這種最後一分鐘扭曲投標程序,操控指定公司成為供應商的合法性、利益衝突及獲選公司的背景,因為
Laksana Wibawa、商
業高峰及雪水供皆與丹斯里羅查里有關,他是雪水供及商業高峰的執行主席。
當我拿出文件証據給他時,張源華完全沒感到驚訝,他說能訊部完全了解有關。
但是,為何林敬益對此出奇的沉默,而蔑視首相僅在上個月作出的剷除國家3大“癮”,其中一個是尋找租金。
耗資3億7千500萬元的第1期雪隆更換水管招標被濫用後,林敬益會否向反貪污局投報?
林敬益不斷呼吁透明化及所有涉及者(stakeholder)、無論是國會議員、
私人界、非政府組織或消費人,都應全面參國家水務業的重組,但他必須言行一致,而不是講一套,做另外一套。
他不應只是口講諮詢,而應在思想上、承諾上及耐性上讓人民成功地參與重組水務業,而非把包括國陣代表在內的國會議員當成像過去20多年來那般,只是“橡皮章”而已。
他應歡迎更多有關國家水務的國會圓桌會議及公共論壇,而非對公共研究會或對話會撥冷水,我希望他能在本周六到怡保出席由反對水務私營化聯盟舉辦的水務論壇,讓我與他加上其他主講人,一起繼續商討他部門重組國家水務的計劃。
無論我個人喜歡與否,我都準備繼續與林敬益對質水務前景的課題,因為人民及國家,包括下一代的利益,會比個人或政治歧見來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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