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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巴达威应该树立一个“良好施政”以及“对贪污零度容忍”应有做法,立刻将被巫统纪律委员会裁决贪污与金钱政治罪名成立的联邦直辖区部长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革职或至少冻结职务,以及将他交给反贪局处理并由总检察署控上法庭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应该树立一个“良好施政”以及“对贪污零度容忍”应有做法,立刻将被巫统纪律委员会裁决贪污与金钱政治罪名成立的联邦直辖区部长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革职或至少冻结职务,以及将他交给反贪局处理并由总检察长作出起诉。
依沙是巫统史上首名在去年9月的当选中制造最大的冷门,在极度不被看好之下中选为副主席。他一共面对9项指控,当中7项是涉及贪污和买票事件、1项涉及滥用作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权利、以及另外一项涉及拉票而违反巫统学位准则。巫统纪律委员会昨天裁决冻结依沙党籍长达6年,并立即生效。
在第一道控状下,在巫统纪律委员会还没有作出任何裁决之前,阿都拉理应革除依沙作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职位,因为对付部长滥权行为是直接在首相的特权与责任之下。
依沙的第一道控状是指他“滥用作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权利,於9月初在他位于吉隆玻的办公室举行一项与来自直落甘望巫统2004年代表大会代表的聚集,并有意图要在当选中获得支持。”
依沙7项有关金钱政治和买票的控状很明显地是1997年防止贪污法令下所指的“贪污罪刑”,反贪局以及总检察长应该立刻逮捕和起诉依沙。
巫统纪律委员会对依沙所作出的该7项有关金钱政治与买票的贪污控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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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9月期间,允许他的政治秘书莫哈末沙林沙立夫给予每名来自直落甘望巫统代表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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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11日允许他的代理人给予来自金马仑、瓜拉立皮和文冬区部的巫统代表不同数目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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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他的代理人在9月22日上午11时和23日上午在Crown
Princess酒店给予巫统代表大会代表每名1千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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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他的代理人在9月23日凌晨1时左右在吉隆玻泛太平洋酒店给予巫统代表大会代表每名1千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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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他的代理人在9月23日凌晨1时左右在吉隆玻LEGEND酒店给予巫统代表大会代表不同数目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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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初允许他的代理人在丹绒阿汝高尔夫球俱乐部和甘达拉给予沙巴巫统代表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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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巫统代表大会的两至三个星期前,允许他的代表在亚罗士打Holiday
Villa
酒店以及双溪大年Cinta Sayang
俱乐部,给予吉打巫统代表300令吉。
众多巫统高层领袖,如新闻部长拿督巴都卡阿都卡迪所形容的巫统9月23日副主席以及最高理事会的选举,是“他在党中央服务34年来最严重的金钱政治事件”的说法,已经完全获得印证。
在上个星期,前副首相兼前巫统署理主席敦嘉化在一项专访时就表示一个巫统最高理事会职位所涉及的金钱政治并不是1千或是两千令吉,也不是1百万或两百万令吉,而是从1千万至5千万令吉!(2005年6月19日星州日报)嘉化并没有提及巫统副主席一职所涉及的天文数字。
巫统金钱政治的洗涤是国家反贪运动、塑造一个对贪污零度容忍廉政制度的先决条件。贪污问题已经使到国家在透明国际贪污指数从2995年的第23名掉落至16位2004年的39名,如果依沙事件只是巫统党内金钱政治和贪污的第一个重大洗涤,阿都拉将会因为他向贪污宣战的努力和为国家廉政制度建立起稳固的基础而在马来西亚历史中名流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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