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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现3千492个家庭诈领马六甲州政府的69万8千400令吉水灾援助金事件后,为何没有任何涉嫌者被提控?
尽管宣称有人诈领69万8千400令吉提供予水灾灾黎的援助金,马六甲州政府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令行动党感到震惊。马六甲州首席部长拿督莫哈末阿里今天宣称,自2006年12月以来,总共有3千492个家庭通过重复申领或诈领200令吉的援助金。
通过电脑查询显示一些索偿出现重复,而实地调查则显示一些房子已经空置多年。这些诈领的手段包括:利用空置房子索偿、在本身房子门牌加上英文字母、利用空置多年的房子申领财政援助、更换本身的名字拼音、业主为已出租的房屋申领援助等。
一些做法是错误的,而且可以在许多法律条款下被提控,最简单的是可以在刑事法典第415条款下被控欺诈。根据该法典的417条款,一旦欺诈罪名成立,触犯者将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当发现3千492个家庭诈领马六甲州政府的69万8千400令吉水灾援助金后,为何没有任何涉嫌者被提控?
我手头上拥有一些家庭的报案书副本,显示这些家庭无法获得200令吉的水灾援助金或500令吉家俬援助金,因为已经有人冒领他们的援助金。尽管报案已经有一个多月,但仍没有任何人被提控欺诈。更糟糕的是,受害者仍无法领到他们的援助金。
至今共有1万9千389人提出申领,而甲州政府已发出387万7千令吉的援助金,其中只有1万6千347人的申领是名符其实的。高达18%的诈领比率是一个惊人的欺诈率,显示出马六甲州政府管理与内部掌控的失败。州稽查司应紧急稽查,以确定为何州政府如何轻易的受欺诈,以及是否有任何州政府官员涉及滥权行为。
既然500令吉的援助金是以支票方式发出,为何这些支票不能由官员亲自到灾黎的住家派发,以确保没有欺骗行为出现。政府官员们应亲自上门派发,确保只有真正的灾黎获得援助金。
这种欺诈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而且也很不道德,因为这导致水灾灾黎的生活因无法获得援助金而雪上加霜。甲州首长没有采取行动对付这些欺诈者,将形同纵容他们的不法行为。 |